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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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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工作职责

为了改进生物所党建工作,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,坚持从严治党方针,加强党内监督,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、部署的贯彻执行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结合本所中心工作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认真履行职责,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,努力服务于科研,制定本制度。

1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、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、决定、工作部署,履行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“主体责任”,全面推进党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纪律建设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干部和职工,保证科研任务的完成。

2、支持所长依法行使职权,按照《吉林省农科院所处级领导班子工作规则》,实施集体决策,保证决策实施。

3 、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,保证党的干部和人才政策得到贯彻落实,做好干部、人才工作;认真抓好干部、党员和职工“三支队伍”建设。

4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合力;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工作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5、全面领导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紧紧围绕科研、成果转化和科研等中心工作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创新文化建设及综合治理、环境美化、奖惩等工作,做好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

6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组织生活会制度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,按制度开展好党支部各项工作。

7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。按照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和有关规定,努力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。

8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党风党纪教育,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;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
9、领导工、青、妇等群众组织,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10、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,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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