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  |  EN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行政管理

行政管理

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责任书

发布时间:2020-03-11

为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省、市、院安监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所安全工作实际,进一步加强全管理,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原则,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,确保全所科研顺利进行,特签订

如下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责任书。
一、基本要求

(一)各课题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责任人,各课题成员(学生、临时用工)负责本课题实验室、办公室、仓库、温室安全消防及安全卫生工作。

(二)实行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责任制。确定本所的安全责任人,做到层层有人抓、有人管的局面。
    (三)根据本所的特点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宣传教育,增强安全第一的防范意识。
    (四)严格执行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。坚决落实“双人双管”和《出入库制度》并做好登记。

(五)严格核对农机具驾驶员,电动三轮车操作员的驾驶资格,必须持证上岗,安全驾驶,定期开展安全驾驶培训。

(六)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,定期维护保养、更换。保

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并设置符合《消防法》规定的消防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。

(七)组织制定符合本所实际的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应急预案,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演练。
   (八)建立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网络责任体系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范计划,落实安全责任化管理;确保安防设施齐全、完整良好、布局合理。
   (九)建立健全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。确保不留漏点,不留死角,每天岗位责任人、每周主管领导、要随时巡查和抽查;每月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、课题主持人、安全员全面检查本所的安防工作,针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立即整改。
   (十)各实验室对气体钢瓶及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物品管理要设立专人管理,专人负责;严格遵守院制定的安全用电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。
   (十一)实行安全生产,安全消防报告制度。按照《吉林省事故统计工作考核办法》的要求,发生事故要按照立即上报所领导、主管部门和院安监办。

(十二)强化落实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档案管理工作。

二、责任目标

(一)无安全生产、火灾事故。
(二)无重大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隐患。
(三)管控好“两火”(电火、明火)、“两汽”(汽油、气体)、

“两违”(违规使用电器、违章操作)。
(四)加强劳动保护工作,各课题配置相关工作的保护设备,器

材;加强消防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。实现98%以上的职工能熟练掌握防

火、防爆的基本常识,懂得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处理。
    三、责任问责
  对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原则不落实,不重视安全生产、安全消防工作,制度不健全、组织不落实、管理混乱、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的课题,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达《隐患整改通知书》,立即整改。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,责任课题及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    1、由所“安委会”诫勉谈话。
    2、行政处分,全所通报,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。
    3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    四、其他
  (一)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责任课题、单位各一份。
  (二)本责任书自责任课题和单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
 

单位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课题名称:

主要负责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课题负责人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九年一月

  • -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
  • -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

生物所二维码
2008-2018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吉ICP备09003510号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