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正确处理火灾事故,最大限度的减少牺牲,降低损失,缩小影响,维护生物所平安稳定,根据院制定的“防火、防爆、防毒”暂行规定,结合生物所实际,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,制定生物所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:
一、 适用范围:
本预案只适用于生物所办公楼内所发生的火灾。
二、组织领导:生物所班子成员
三、报告程序:
(一)生物所及保安人员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应立即拔
打119报警,有人受伤拔打120急救。
(二)立即向生物所领导及后勤处报告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向119报告,应报告的内容为:“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所某某试验室或其它场所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,地址位于生态广场南侧既是,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。
(二)消防车来到之前,立即组织职工利用一切消防器具进行扑救。
(三)负责人立即组织疏散和撤离工作。
(四)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,引导消防车辆。
(五)消防车来到后,配合专业消防人员扑救,并做好辅助工作。
(六)火灾扑灭后,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(七)尽快写出事故原因调查报告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火灾扑救要遵循“先救人,后救物”的原则,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扑救工作。
(二)液体物品火灾,如汽油、柴油、食用油、乙醇等用灭火器、沙土、浸湿的棉被等,绝对不能用水扑救;固体物品火灾,如木制品,棉织品、固体化学药品等,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。
(三)火灾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报警。
(四)组织人员逃生时应注意灵活机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