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职职工、学生、临时工必须遵纪守法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。
2、 在职职工、学生、临时工必须遵守院及所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上级指挥,违反者,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3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工作时间不得善自离开工作岗位,外出办理业务前,必须经本团队负责人同意。
4、工作期间应善尽本份,认真工作,爱惜公物,减少浪费,提升品质。树立主人翁精神,增强责任感。
5、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,及时汇报工作进程,遇困难及时汇报,做到有始有终。
6、下班前应将各自负责的办公室、实验室做好环境卫生和安全检查。
7、上班时间不得从事工作职责以外的业务行为。